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闽清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闽清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闽清县卫健系统内在编在职人员;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专门岗位资格条件
在榕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要求报考者必须由福州市(不含平潭)兵役机关批准入伍,并在2026年7月21日前退役且毕业的士兵。入伍前为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其中在校生、在籍生须在退役后复学且毕业,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
报考者曾通过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6年7月21日为截止日期。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相应的岗位。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报名办法
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打开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地市导航”-“福州”,进入“2026年闽清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页面(以下简称“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26年7月21日9:00~7月27日17:3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00KB以下)。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结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填写完整个人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尽早完成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报名。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网络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9:00~7月27日17:30。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时间。
(三)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诉时间:2026年7月21日9:00~7月2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含)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6年7月24日12:00,若专门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在2026年7月24日15:30至7月27日报名结束期间,取消报考对象的限制,面向社会招聘;专门岗位将会在岗位信息表的“岗位名称”栏上标注“[调整]”。
截止2026年7月27日17:30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2026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7:3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取消开考岗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者请于2026年8月4日15:00-17:30,登录个人界面自行选择岗位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登录上述网站,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截止到笔试前1天。
三、考试
(一)免笔试岗位
报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方式,若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报考者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往届毕业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报考者可通过《岗位信息表》查询。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26年8月15日(星期六)。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按照有关规定,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8:30--2026年8月18日17:30。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逾期不予受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对象包括: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省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申请加分的报考对象在办理加分手续时应符合文件规定退役或服务期满的要求。
上述报考对象若本次报考的是免笔试岗位或曾通过享受有关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福建就业网查询笔试成绩。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为公共面试题,以测试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知识为主。
2.从达到笔试合格线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终确认以复审为准。考生应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示前2个工作日。正式面试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就业网、闽清县人民政府网。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岗位的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福建就业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闽清县卫健局或闽清县总医院。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须待强化检查才能总检定论情况时,由指定体检医疗单位总检医生核定,考生应主动配合,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察:在体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闽清县卫健局、闽清县总医院会同闽清县人社局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查阅档案以及检查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造成该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递补截止时间为名单公示前2个工作日,正式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不再予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闽清县卫健局、闽清县总医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备闽清县人社局,并将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在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不含规培期)。若享受闽清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连续服务期不低于15年(不含规培期)。
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工作考核不称职的或试用期后满三年内未取得相应职称资格的予以解聘。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招聘岗位信息等方面问题,请与闽清县卫健局或闽清县总医院联系。
咨询电话:0591-22372366(闽清县卫健局)
0591-22376729(闽清县总医院)
监督电话:0591-22332102(闽清县卫健局)
0591-22330194(闽清县总医院)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并由闽清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026年闽清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闽清县卫生健康局 闽清县总医院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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